丁谣一路跌跌撞撞去了洗手间。
她急需浇熄少年纵火的痕迹。
冷水扑上脸,带走无限旖旎,躁动狂乱的胸腔,才逐渐平复。
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,意料之中的狼狈。透明的水渍没弄花她的妆容,却在心里晕染了大片浓墨重彩的印记。
过去的24年里,她是一座荒芜凄清的围城,独自承载了漫长的岁月。
有一少年冒冒失失闯进来,给她空白单调的白色围墙上,泼满了花花绿绿的油漆,五彩斑斓,炫目张扬。
黑色无垠的土地里,开出一朵红玫瑰,鲜艳欲滴,傲然夺目,不容她忽视。
丁谣努力遏制着异样的情愫,迫使自己以平常心对待。
不是没人追求过她,处于这样的工作环境,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到各色的异性。
有真心对她示好的,有抱着约玩心态的,有垂涎美色的,亦有欣赏她才华的。
但不管哪样的男人,都不如少年这般纯粹,他们或多或少包含着私欲,可楚旭廷不一样,他的喜欢干净透明,只因为是她,所以没有理由的就喜欢上了。
乱,太乱了。
心乱如麻。
老实说,楚旭廷确实是个很不错的男友选项。
除开他有时逆反不羁的性子,他长的好,家世好,完全就是帅气多金的绝佳选择。
但丁谣面对这道选项,只会翻篇或是划叉。
两人的差距太大了,她做不到不顾一切,跟着少年沉溺于欢好。
定好心神,她出了盥洗室,在休息区找到自己的吉他,准备好工作。
童歆骂骂咧咧从外面走进来,脸色涨红发黑。
“什么玩意儿!老娘还不想伺候!”
丁谣回头看她,上前关切,“怎么了?”